《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年屠宰2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年屠宰2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年屠宰2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污水处理厂西侧。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1座、冷库1座、待宰圈1座、污水处理间、锅炉房各1座及卸猪站台、地磅等厂区配套工程,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代屠宰、分割生猪200000头。
总投资:3200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双兴镇双合村内黑大公路东侧。
联系人:田达宇。
联系电话:******。
邮箱:******。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68号黑大科技园3层写字间315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51-******。
邮箱:******。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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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