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乌兰大街3085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