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赵保镇东赵村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2025)0012号-1 | 宜阳县赵保镇东赵村道路提升项目 | ****** | ****** | 是 | ****** |
代理机构编号:LZGL-250301号
项目编号:宜阳政采磋商(2025)0012号
5.2项目概况:宜阳县赵保镇东赵村道路提升项目,本项目地址位于洛阳市宜阳县赵保镇东赵村,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长4003米、宽3.5米至7米、0.5公分厚、总铺设面积21215.7平方、标线等;
5.3资金来源:郑卢高速协调资金;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①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