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现将《花鸟所新建工程》(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嵊泗县枸杞乡东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枸杞乡东昇村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