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
招标项目(二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农村局的委托,就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9月19日在杞县******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43
3.项目总投资:约19380.656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5.建设地点:杞县泥沟乡、阳堌镇等4个乡镇境内
6.项目概况: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 要求,打造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等。
第二期涉及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建设面积5.92万亩。分别为湖岗乡的蔡洼村、翟陵村、军张村、孟庄村、叶庄村(1万亩);官庄乡的代寨村、李庄村、王乐亭村、油坊庄村(1万亩);泥沟乡的土楼村、后泥沟村、圈章村、吕寨村、代寨村、将军庙村、清凉寺村(1.08万亩);泥沟乡的党寨村、周寨村、孔庄村、马大府村、聂府厅村(1.04万亩);泥沟乡的汪寨村、丁寨村、马程北村、马程南村、胡寨村,阳堌镇的旧店村(1.8万亩)。
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方运营期限1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保持运营维护期13年不变,调整建设期时间)。
8.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的企业。
9.招标范围:
第一至四标段: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第五至八标段: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0.计划工期:第一至四标段:2年;
第五至八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 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二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0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三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四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五标段:杞县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0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八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四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资质)。
3.1.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19001-2016/IS09001:2015和GB/T50430-2017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24001-2016/IS014001:2015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45001-2020/IS045001:2018标准)。
3.1.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1.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3.2 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3.3 拟派采购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采购工作的单位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3.4 拟派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第五至八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3.1.3、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财务状况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2 .2投标人须具有投融资能力,投资人应出具投融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3.2 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4 本项目第一至四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主投资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争议解决等内容,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3.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2.3招标控制价:第一至四标段:1.设计费控制价:设计费按经财政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1%
2.投资控制价:项目总投资的100%
第五标段:小写:426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陆仟元整;第六标段:小写:267840.00元;大写:贰拾陆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第七标段:小写:257920.00元;贰拾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第八标段:334800.00元;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
******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因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2024年09月24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6号院云鹤大厦6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
名称:******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