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中药提取物、200吨中药颗粒剂、100吨液体制剂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吨中药提取物、200吨中药颗粒剂、100吨液体制剂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紫苑路以南、望州路以西、创业九路北、古井大道以东,厂区中心(经度为:115.711243°、纬度为:33.825930°)。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艳峰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